一、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
1.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;
2.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;
3.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;
4.愿意执行党的决议;
5.按期交纳党费。
二、入党需要哪些步骤?
1.申请入党
2.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
3.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
4.预备党员的接收
5.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
三、什么是入党申请人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、正式党员?
1.入党申请人
是指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,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(一般应是正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),均称作“入党申请人”。
2.入党积极分子
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且时间已经超过六个月,经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,由支部委员会(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)研究决定,可确定为“入党积极分子”。
3.发展对象
是指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,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,列为“发展对象”。
4.预备党员
是指发展对象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并经上级党委审批同意,被接收为预备党员,进入为期一年的预备期,这个阶段的党员称为“预备党员”。与正式党员不同,预备党员则没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5.正式党员
是指中国共产党的正式党员,是相对于预备党员而言的。预备党员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核和培养,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并经上级党委审批同意,预备党员转为“正式党员”。
四、入党手续包括哪些内容?
根据党章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规定,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(1)要求入党的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;
(2)采取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,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并报上级党委备案;
(3)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;
(4)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教育观察,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,可列为发展对象;
(5)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;
(6)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;
(7)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;
(8)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,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,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;
(9)基层党委预审后,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,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;
(10)支部委员会将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,作出决议,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;
(11)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,作进一步的了解;
(12)上级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,将审批意见通知报批的党支部,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;
(13)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;
(14)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,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报上级党组织批准,转为正式党员。